招生考试网
学历|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
工程|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 教案 论文 文档
IT类|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
 3773考试网 - 教师资格考试 - 新闻链接 - 正文

2010年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 各单位综合择优推荐

来源:大众网 2010-10-20 15:13:59

 

  本报济宁10月19日讯(记者 马文青)19日,记者从济宁市教育局获悉,当地今年中专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已启动。今年的评审工作将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验审的办法。

  按相关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其所从事的专业性质和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职称。只有在中专、中学、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科研机构、电教馆及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教研员,才能申报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其他人员—律不得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电大工作站、函授站、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按中专教师职务系列申报,职业中学(含职业中专)教师按中学教师职务系列申报。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和中学—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线教师,除须提交2008-2009学年度下学期的教案,还要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

  根据有关规定,今年全市不再统—制定教育系统量化赋分办法,各单位根据申报人员德、能、勤、绩综合结果按规定程序择优进行推荐。近年来在职称评审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被省厅和市教育局查实的人员,今年不准申报教师职务。

  10月24日前,个人申请,学校(单位)民主推荐、审查,呈报单位集中审查,10月25日-11月5日集中报送高级评审材料。11月20日_11月30日呈报单位集中报送中级评审材料。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